围绕新型城镇化建设,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发展机制,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开展“美丽钦州”建设活动,推动城镇市政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促进城乡互动发展。
第一节 构建城乡一体化发展机制
积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开市区、县城和镇落户限制,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促进有能力在城镇合法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实现市民化。全面实行居住证制度,建立健全与新型户籍管理制度相适应的公共服务政策体系,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在职业技能培训、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住房等城市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加快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相挂钩机制,健全市与县、区基本公共服务分担机制。统筹推进本地外出人口回流。深入开展扩权强县(区)、扩权强镇改革,支持灵山等“县改市”,推进镇改办、村改居,稳妥推进合村并城、合村并镇、合村并点,促进人口向县城、镇区集聚就近就地城镇化。“十三五”时期,力争实现40万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
第二节 完善农村基础设施
一、农村道路
加快镇与镇间联网公路、自然村屯道路硬底化、老龄县镇油路改造、通农林场总场(分场)道路等项目及连接国道、省道、县道的农村“出口路” 建设,完善通建制村公路附属设施,加大危桥改造和桥梁建设力度。建立完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十三五”期间,建成自然村沥青(水泥)道路
二、人饮工程
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采取新建、扩建、配套、改造、联网等措施,进一步提高农村供水保障能力。“十三五”期间,全市建设水池75座,设置净化处理设施75座,建成11个“饮水净化”示范项目。建立完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护体系。2020年,基本建立“从源头到龙头”的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管护体系,全市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0%以上,农村集中供水率达到85%以上,水质达标率比“十二五”末提高15个百分点以上。
三、农村清洁能源
实施电网升级改造工程,提升农村地区供电保障能力和可靠性。重点建设农村有机垃圾处理户用沼气池和养殖场、学校等配套大中型沼气池,开展农村垃圾沼气化试点,推进沼气后续服务市场化,2020年,全市沼气产量突破8000万立方米,农村地区使用沼气户数达到20万户。积极发展以农作物秸秆、小水电、光伏发电为重点的清洁能源,加强农村小水电运营管理。
四、农村信息化
加快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宽带普及,推进信息进村进户。2020年,全市农村家庭宽带接入能力达到12Mbps以上,行政村通宽带及有线电视网络宽带业务覆盖率均达到100%,农村互联网用户达到150万,基本建成服务便捷、高速畅通、技术先进的宽带网络基础设施体系。
五、农村交通
加快城乡公路运输系统建设,提升县、镇客运站服务功能,推进农村客运站、便民候车亭建设,开展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实现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车比例达到100%,提高城乡公交通达率,进一步改善农村居民出行条件。
六、农村商贸服务
继续加快农村商贸市场建设,推进城乡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完善农产品网络销售体系和农村网络消费服务体系。培育一批面向农村的大型商贸流通企业。扩大农产品网络零售市场。建设特色农产品网络团购促销平台。
第三节 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
一、农村医疗卫生服务
加强以县级医院为龙头、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设,2020年,镇卫生院全部实现标准化。完善县、镇、村三级医疗机构基础设施,提高县、镇、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的覆盖率及基本医疗管理规范率。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设。深化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革,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稳定长效的多渠道补偿机制,完善医师多点执业制度和配套政策,促进医疗资源合理流动,加强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推进县镇村医疗服务一体化。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继续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农村医学专业(中职)医学生培养工作,加大医学人才特别是全科医生培养,鼓励全科医生到基层服务。
二、农村教育
大力发展农村学前教育,2020年,实现每个村有一所公办幼儿园,设小学分校(教学点)的村开设幼儿班,基本解决农村学前教育“入园难”问题。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和中小学寄宿制学校建设,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组织实施城乡学校校长牵手工程和农村学校校长助力工程,提高农村义务教育质量和均衡发展水平。提升钦州市职教中心、灵山县职教中心、浦北县职教中心三大职教园区发展水平,扩大对农村劳动力和农业转移人口的职业技能培训。
三、农村公共文化服务
拓展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公益文艺演出等文化惠民工程服务“三农”内容,深入开展文化进社区和文化“三下乡”、电影公益放映等活动,鼓励群众开展各种自娱自乐文化活动。积极开展“扫黄打非”进基层、进村屯工作,净化农村文化市场,确保基层文化安全。“十三五”期间,实现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全覆盖,文化下乡实现品牌化、常态化、规模化。
四、农村养老服务
加强农村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建设一批农村养老服务中心,每个农村养老服务中心床位达到100张以上,建立健全以居家养老为主、社会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加大乡镇敬老院改造,实现50%的乡镇敬老院建设成为农村综合福利中心,逐步实现敬老院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转型。以镇敬老院、农村幸福院为依托,建设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点)。建设一批农村幸福院、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老年活动中心等互助性养老服务设施。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养老事业。2020年,60%以上的农村社区建立包括养老服务功能在内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站点,农村每千名老人养老床位数达到35张以上,养老护理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90%以上,规范化建设村级老年协会100个以上。
第四节 优化农村生态人居环境
持续推进生态乡村、宜居乡村、幸福乡村建设,建成一批宜居美丽村庄,实现农村环境优美、农民生活幸福、乡村和睦安宁。开展农村人居环境集中连片整治,全面推进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明显改善农村环境卫生状况。大力推进农村改水、改厕、改灶、改圈工程。创新乡村规划建设管理体制机制,加强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保护,提高农村村落规划建设水平。开展农村风貌改造。加大乡村美化绿化,营造护村林、护路林、护宅林、休闲林、风景林,建成348个自治区级绿化示范村屯,完成5110个村屯绿化,实现“一个村屯一座绿岛”,村屯绿化率达到6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