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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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 钦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17年07月09日 |
标 题: | 关于设置钦州心家精神病医院的公示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17年07月13日 |
关于设置钦州心家精神病医院的公示
拟设置钦州心家精神病医院项目已通过专家评审,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现将相关事项予以公示:
1、设置单位(人):徐龙日 (身份证450502197701180776 )
2、名称:钦州心家精神病医院
3、级别、类别:二级专科医院
4、地址:钦州市钦南区沙埠镇杨梅村佛子岭
5、所有制形式:私人
6、经营性质:营利性
7、服务对象:社会
8、床位(牙椅):98(0)张。
9、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精神科、内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
10、符合《广西精神卫生工作实施方案(2016—2020年)》
及《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以公布之日算起。公示地点:钦州市人民政府网站、钦州930网站、钦州市卫计委公众微信及电子公告栏以及设置选址现场。如对公示内容有意见与建议,请于公示期限内向市卫计委提出具体书面意见,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本单位联系电话:2861200、2861211(传真)
单位地址:钦州市永福西大街1号
单位邮箱:qzws2681200@126.com
钦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