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
(钦政办﹝2018﹞21号)解读
为做好粮食生产功能区、糖料蔗生产保护区(以下统称“两区”)划定工作,我市印发了《钦州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钦政办〔2018〕21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现对有关内容作如下解读:
一、《工作方案》的总体要求
以永久基本农田为基础,以水土资源环境条件较好、农业基础设施比较完善的优势产区为重点,选择优质地块进行“两区”划定,划足数量、划优质量、图地挂钩,切实将“两区”落实到田间地块,做到建档立卡、上图入库,实现信息化和精准化管理。根据自治区下达我市的102.50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46万亩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划定任务,按照应划尽划、划好划优的原则,全面开展“两区”划定工作,将“两区”地块全部建档立册、上图入库,做到数据可核实、位置可查证,用3年(2017—2019年)时间全面完成我市“两区”划定任务。
二、《工作方案》的重点工作
一是逐级落实划定任务。“两区”划定工作遵循属地管理原则以县区为基础精准落地。钦南区负责钦州港区、北部湾华侨投资区“两区”划定的资料汇总上报。各县区要按照划定标准和自治区下达的任务,逐级将102.50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46万亩糖料蔗生产保护区任务分解到镇(街道)、村。
二是加强“两区”划定工作培训。学习相关政策文件和划定技术规程,借鉴自治区确定试点县(市、区)的先行经验与做法,开展我市的培训工作。各县区要组织本辖区相关人员学习政策文件和划定技术规程,结合本县区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组织镇(街道)、村“两区”划定工作的骨干人员进行培训。
三是开展宣传发动。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印发宣传标语和手册等方式,广泛宣传“两区”划定政策以及开展“两区”划定工作的意义、内容、方法和步骤等。
四是成立组织机构。市成立“两区”划定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市“两区”划定工作的领导。各县区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两区”划定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两区”划定工作。
三、《工作方案》的进度安排
一是准备阶段。2018年3月—4月上旬落实责任(市、县区、镇(街道)三级建立“两区”划定工作协调机制,逐级签订责任书)、调查摸底、开展培训、宣传发动、制定方案(各县区根据自治区、市“两区”划定工作方案制定“两区”划定工作方案)。
二是实施阶段。2018年3月—4月上旬,各县区完成收集包括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等成果资料;2018年4—9月,完成底图制作和实地勘查;2018年10—11月,完成公告公示和核实确认;2019年1—2月,完成签订保护责任书和设立保护标志;2019年3—6月,建立数据库;2019年5—6月,完成资料归档。
三是总结验收阶段。2019年6—7月,完成成果上报;2019年7—10月,通过核检验收。
四、《工作方案》的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人民政府是“两区”划定工作第一责任主体,要构建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层层落实的工作机制。我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由市农业局、市国土资源局牵头,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由市“双高”办、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市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责、通力协作,加强对“两区”划定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督促。
二是强化政策支持。把“两区”作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安排的重点区域,今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原则上向“两区”倾斜。完善均衡性转移支付机制,健全粮食和糖料蔗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推进“两区”范围内各类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使用。
三是强化物资保障。各县区要落实“两区”划定经费,统筹好人才、资金、技术、装备等要素资源,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用好、用活现有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等成果,统一技术标准建好上图入库平台。市、县区要成立相应的技术指导小组,加强上下联动,做好指导服务。
四是强化监督考核。建立定期上报和通报制度,各县区农业部门牵头,每季度末向市农业局上报“两区”划定完成情况,同时抄送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发改委组成联合督导组,加强对各县区进行专项督导和“两区”划定工作考核评价,考核评价结果与“两区”扶持政策挂钩。市农业局、市“双高” 办会同市国土资源局等部门负责对各县区“两区”划定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对工作推进扎实的县区,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推进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