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余锋 通讯员/韦夏妮)7月4日,记者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广西迎检工作组获悉,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期间指出问题的责任追究工作,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压实责任,我区对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广西发现问题边督边改,并进行了责任追究。
自今年6月7日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广西开展工作以来,截至7月3日,全区对36个案件实施问责,共问责65个单位、201名责任人(处级31人、科级及以下人员170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8人(党内警告20人、党内严重警告1人、政务警告21人、记过30人、记大过5人、撤职1人),组织处理或组织调整123人(诫勉谈话113人、通报9人、免职1人);信访类问题16件问责75人,其他类问题20件问责126人。
为严肃问责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指出问题整改不力、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和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有力推动中央和自治区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我区认真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组的要求,先后印发《责任追究工作方案》《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破坏生态环境违纪违法问题的通知》,明确责任,强化各级纪委监委监督检查职能,紧盯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线索、重点信访举报件和媒体曝光的环境问题,督促各地加大生态环保问题线索排查梳理力度,一经查实立即查处,绝不姑息。我区还建立问责信息“一日一报”制度,定期分析各地问责情况,把握全区问责工作方向。
下一步,我区将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按照中央环保督察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问题线索的梳理和督办,加大督导力度,强化审核把关,严格审批程序,确保问责工作严肃认真、力度不减、实事求是。同时,将持续对问责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倒逼地方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推动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为我区生态环境建设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