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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公开第六批5个典型案件问责结果

2018-07-03 18:20 来源:广西日报 字体: 【打印文章】

  

    (记者/余锋 通讯员/韦夏妮)记者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广西迎检工作组获悉,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压实责任,我区对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广西发现问题边督边改,并进行了责任追究。7月2日,我区公开第六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边督边改典型案件问责结果,以接受社会监督。

  来宾市忻城县思练镇河边的村民长期把建筑垃圾倾倒至思练河,造成水污染问题。因没有履职到位,忻城县纪委对思练镇政府党委副书记、镇长韦海强,以及思练镇政府副镇长吴沣、思练镇政府镇长助理石大川、思练镇水利站站长(镇河长办公室负责人)蓝耀成、思练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站长蓝方龙、思练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副站长蓝卫胜等8人进行诫勉谈话。

  来宾市兴宾区城厢镇城厢村一家废塑料颗粒加工厂,生产产生废水直接排放进入红水河,废气恶臭异味明显。来宾市纪委、兴宾区纪委对兴宾区城厢镇政府副镇长蓝浩铭、城厢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站长李国程2人给予政纪记过处分;对来宾市环保局副局长谢霏,兴宾区工商局局长罗志雄,兴宾区城厢镇党委书记朱自强,兴宾区城厢镇政府党委副书记、镇长李英凯,兴宾区环保局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覃志刚,兴宾区环保局局长彭殷年6人进行诫勉谈话。

  乐业县联友建材有限公司姚家湾采石场和达棒采石场存在非法超量开采问题,经自治区国土厅查实造成矿产资源损失价值1600多万元。乐业县纪委对乐业县逻西乡供销社主任禤仕权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乐业县同乐镇上岗村党支部书记杨国政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2016年8月14日,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群众问题举报件,反映钦州市钦北区百利华庭小区、福盛家园小区和维也纳酒店污水直排钦江。截至今年6月18日,钦北区百利华庭一区、三区、望海苑、十一小的污水仍未收集和截流,污水直排流入钦江,钦北区政府存在整改进度缓慢、整改不力、整改不彻底问题。钦州市纪委监委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启动追责问责,对钦北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黄锦宽进行通报,对钦北区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利籍贤以及钦北区住建局覃利焕等2人进行诫勉谈话。

  桂平市麻垌镇绿州金港页岩砖厂、长福页岩砖厂两家砖厂手续不齐全,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桂平市42件环境举报问题后,这两家砖厂被供电部门采取断电措施后还发电生产,整改不到位。姚学军作为麻垌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分管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副站长,莫文永作为麻垌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分管环保工作的副站长,未正确履行职责,对此应负领导责任。桂平市纪委对麻垌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的姚学军、莫文永、邹春烺等3名副站长进行诫勉谈话。

  据统计,自今年6月7日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广西开展工作以来,截至7月1日,全区对33个案件实施问责,共问责65个单位、188名责任人(处级31人,科级及以下人员157人;信访类问题16件问责75人,其他类问题17件问责99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1人(党内警告14人、党内严重警告1人、政务警告20人、记过30人、记大过5人、撤职1人),组织处理或组织调整117人(诫勉谈话107人、通报9人、免职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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