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边督边改信息公开专栏 > 典型案例

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边督边改典型案件问责结果公开(第五期)

2018-07-04 21:41 来源:自治区环保厅 字体: 【打印文章】

 

 

总序号

事 由

问责时间

问责单位

问责结果

18

玉林市玉东新区茂林镇直排口截污工程项目征地拆迁、直排口截污工程、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等各项工作缓慢,影响工程进度。各分管领导,对此应负领导不可推卸的责任。

2018年6月14日

玉东新区纪工委

对玉东新区规划建设局局长王政,玉东新区规划建设局副局长韩强,玉东新区茂林镇党委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宁一强3人进行诫勉谈话。

19

钦州市钦南区康熙岭镇高沙村非法土法炼铝厂环境污染失职失责问题。2018年6月9日,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回头看”现场检查发现并于6月20日在媒体曝光钦州市钦南区一家废弃砖厂内存在非法再生冶炼厂,环境污染触目惊心。

2018年6月19日、20日、22日

钦州市纪委监委,

钦南区纪委监委

对钦南区康熙岭镇人民政府党委书记黄镇恒,钦南区康熙岭镇人民政府党委副书记、镇长李茂华,钦南区工信局局长邓德平,钦州市国土资源局钦南分局执法大队大队长黄善坤,钦南区安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裴庆昌,钦南区城监大队副大队长黄国清,钦州市钦南区康熙岭镇党委组织委员龙彪彪,钦南区安监局综合督查股负责人林德慈,钦南区城建监察大队一中队中队长庞伟春9人进行诫勉谈话;

对钦南区工信局副局长苏业远,钦南区节能监察中心主任劳宗文2人给予政务警告处分;

对钦南区康熙岭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兼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站长)陈忠明,康熙岭镇高沙村党支部书记曹均才,康熙岭镇高沙村党支部副书记李福胜3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20

那林自然保护区林地及植被被严重毁坏、水土流失,森林资源被破坏的问题没有得到及时有效遏制,林业部门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2018年6月22日

博白县监察委

对博白县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庆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对博白县那林镇林业站站长王强,博白县林业局林业行政执法稽查队队长彭东2人给予政务记过处分。

21

2016年7月17日中央环保督查组反馈问题以后,县环保局将英德公司和新洋丰公司列入重点监督对象,下发限期改正通知书及立案行政处罚,但仍然存在群众多次投诉反映这两家企业向外排外恶臭气体的问题。2018年4月24日,中央环保督查组对英德公司和新洋丰公司环境投诉问题开展整改落实“回头看”,发现英德公司和新洋丰公司仍存在对外环境造成异味影响及信访举报等问题。

2018年6月25日

宾阳县纪委

对宾阳县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莫有成,宾阳县黎塘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负责人李著辉2人进行诫勉谈话。

22

木乐镇、马皮乡存在非法炼铝小企业违法生产,污染环境问题,履职不到位。

2018年6月25日

桂平市纪委

对桂平市木乐镇人民政府副镇长唐荣昌,桂平市马皮乡人民政府副乡长陈玉良,桂平市木乐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副站长黄祯3人进行诫勉谈话。

设为首页| 收藏网站| 网站帮助| 法律声明| 联系我们| 站点地图

主办: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

桂ICP备10005983号-1|桂公网安备:45070302000553号|网站标识码:4507000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