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钦州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运行基本情况》的公示
根据《银行业监管统计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主席令2004年第6号)有关要求,现将钦州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运行情况予以公示,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附件:2017年钦州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运行基本情况
联系人:沈东银 联系电话:2855280
钦州银监分局
2018年1月25日
附件:
2017年钦州银行业金融机构运行基本情况
2017年,钦州银行业金融机构[1]总体平稳运行。
资产和负债规模稳步增长。2017年末,钦州银行业金融机构本外币资产总额为1076.59亿元,比年初增长6.86%,负债总额为1043.1亿元,同比增长6.34%。
继续加强金融服务。2017年,钦州银行业金融机构继续加强对小微企业、金融扶贫等经济社会重点领域和民生工程的金融服务。年末,小微企业贷款(包括小微型企业贷款、个体工商户贷款和小微企业主贷款)余额208.84亿元,比年初增长5.61%;金融扶贫贷款(含小额扶贫贷款、产业扶贫贷款)余额10.91亿元,其中:全年累放金融扶贫贷款2.6亿元。
信贷资产质量总体平稳。2017年末,钦州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较年初下降3.04亿元;不良贷款率较年初下降0.73个百分点。年末,钦州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正常贷款余额640.89亿元,其中正常类贷款余额596.69亿元,关注类贷款余额44.2亿元[2]。
利润增长明显。截至2017年末,钦州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当年累计实现净利润11.55亿元,同比增长95.28%。全年辖区银行业平均资产利润率为1.71%,同比增加0.02个百分点。
流动性水平保持稳健。2017年末,钦州辖区法人银行机构流动性比例为51.02%,比年初上升0.7个百分点;存贷款比例(人民币境内口径)为67.7%,较上季末上升2.06个百分点。
[1]钦州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指钦州辖区农发行,工、农、中、建、交行,华夏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北部湾银行,钦州市区农村信用联社、灵山县农村信用联社、浦北县农村信用联社,灵山泰业村镇银行、钦南国民村镇银行、浦北国民村镇银行,其中后6者为钦州辖区法人银行机构。
[2]按照监管规定,商业银行应按照风险程度将贷款划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前两类为正常贷款,后三类合称为不良贷款。正常贷款中,关注类贷款指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因素的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