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特向社会公开钦州市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内容包括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各级各部门围绕自治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2016年,全市共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155个,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16个,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1103人,其中专职35人、兼职1081人。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根据《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 号)和《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桂办发〔2016〕39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印发了《钦州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钦办发〔2016〕50号),指导全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各县区、各重点工作牵头单位也分别制定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工作方案、措施或办法。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2016年,我市根据工作实际重新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按照行政机关、公共企事业单位、镇(街道)3种类别分别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各部门也相应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作了更新。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我市政府信息公开载体主要以政府网站(包括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网站)为主,按照自治区“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的要求,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公开,让公众看得到,能监督;以各级市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图书馆、档案馆为辅,采取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的方式,为群众查阅政府信息提供便利。同时,以报纸、板报、印发宣传资料等方式,扩大群众知晓率。2016年各级政府信息公开载体运行正常。
二、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推进情况
2016年,全市按照国务院、自治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钦政办〔2016〕69号)精神,积极采取措施,加强主动公开,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不断完善制度机制,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
(一)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
1. 进一步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栏目,2016年1月发布了第一批市发改委等12个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5月发布了第二批市科技局等34个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批共46个市直部门的权力清单及责任清单现已全部按时在市政府网站公布,切实做到100%按时发布。各县区也按时按要求公开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栏目的开设让社会公众更清楚了解并掌握各部门的具体职责、相关事项部门间的职责边界、公共服务事项等情况,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有效解决政府部门“不作为” “乱作为”问题,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2. 推进市场监管信息公开。根据工作需要,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市场监管”栏目,为各部门信息发布提供平台途径;市住建委、食品药品监管局、工商局等部门实行“阳光执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在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网站公开保障性住房、产品质量、食品药品、旅游市场、知识产权、安全生产、企业信用等方面的执法监管信息,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
3. 推进政务服务公开。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置“政务服务”专栏和“网上办事大厅”,对审批情况进行公示,并提供查询服务。建设完善市民中心微信公众平台,定期发布政务服务信息,方便部门和群众沟通,提高工作效率。
(二)围绕促进经济发展推进公开
1. 进一步推进社会政策公开。把政策性文件主动公开列入绩效考评指标之一,要求各级各部门制定的政策类文件要在成文20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要求各县区各部门编制规范性文件或其他文件类政府信息时,要在发文登记本和文件版记处标注信息公开属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公开),解决在文件编制完成后无法明确是否公开的问题,进一步促进文件公开工作规范化,推进政策公开透明。
2. 推进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围绕铁路、公路、水利、市政等基础设施,以及教育、卫生、文化事业建设等工程,按国家要求做好审批、核准、备案、实施信息公开。一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板块设置“重大建设项目”专栏,下分“项目建议书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项目备案”“项目核准”5个子栏目。2016年发布重大项目信息330条,其中项目建议书审批信息118条、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92条、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50条、项目备案36条、项目核准34条。二是推进重大项目实施信息公开。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置“项目进展”栏目,发布重大项目建设进展情况,2016年发布重大项目实施信息63条。
3. 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一是做好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年度建设计划、建设进度、房源、分配和退出等信息,让广大群众及时了解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定期公开住房公积金运行管理情况。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要求如期公布财务报告和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公开机构概况、业务运行、财务数据、资产风险、社会经济效益等方面情况,以便社会各界及时了解住房公积金运行管理、财务状况、资产风险。三是加强征地拆迁信息公开。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征地拆迁信息公开”专栏,公布征地拆迁补偿情况、征地拆迁公告和征地拆迁方案。
4. 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市、县区政府门户网站及部门网站有详实的税收优惠和减免政策宣传,及时宣传国务院和自治区的减税信息,除了采取电视、广播、报纸、印制宣传手册和举办晚会等传统的途径进行宣传外,还采取微博、微信等新媒体途径进行宣传,扩大减税政策知晓面。
5. 推进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信息公开。在政府门户网站设有“国有企业”专栏,主动公开运营监管信息,重点公开各国有企业经济运行情况、财务分析报告、改制重组、产权交易、增资扩股等情况。
(三)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
1. 推进扶贫工作信息公开。按国家要求抓好扶贫政策、扶贫对象、贫困退出、扶贫资金和项目安排等信息公开工作。扶贫政策方面,主要公开雨露计划、小额信贷等政策;各县区分批次公开扶贫对象和2016年贫困退出名单,接受群众监督;资金分配和项目安排信息公开扎实开展。
2. 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公示栏、宣传册等多种形式宣传社会救助政策和救助对象申请条件、办理审批程序和救助标准等规定,通过政府网站按月公开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打造“阳光救助”。
3. 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在市、县区两级政府网站公开公务员、事业人员以及各单位招聘人员信息,做好新录用人员公示工作,推进阳光就业。出台《钦州市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按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协同推进的部署,针对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群众办事创业的主要任务、部门分工、时间节点等提出具体要求,为下一步规范公共服务事项办理程序、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提供政策性依据和制度保障,更好地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4. 推进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按国家要求做好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工作。棚户区改造侧重改造政策及相关任务完成情况信息公开;农村危房改造侧重政策、对象认定过程、补助资金分配和改造结果公开;保障性住房侧重分配和退出信息公开。
5. 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一是推进空气质量信息公开。通过网站按月公开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优良率和首要污染物等指标。二是推进水源信息公开。每月发布主要河流水环境质量信息和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包括水质功能、评价、功能区达标情况、超标因子等。三是推进排污单位信息公开。定期对重点排污企业进行监测,并按月将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6. 推进教育、卫生和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一是推进教育领域信息公开。按国家和自治区要求推进教育督导、学校财务、招生政策、学区划分、入学人员名单等信息公开。二是推进医疗机构院务、疫情防控等信息公开,在统一平台规范公开卫生机构信息,方便群众查询和社会监督。三是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及时发布食品药品重大监管政策、重大影响典型案件、监督检查、专项行动、消费警示等信息,并公开抽查、抽检情况和专项执法查处及办结情况。
(四)围绕助力政府建设推进公开
1. 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特别是上级部署的改革任务、民生举措,如项目建设、扶贫工作、低保救助、保障性住房等,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
2. 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在做好市、县、镇三级政府预决算公开工作的同时,重点推进市、县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和单位预决算公开,公开内容包括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等情况。市本级106个一级预算单位,除4个涉密部门外,102 个单位公开了2016年部门预算和2015年部门决算,占应公开部门的100%。
(五)围绕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推进公开
1. 主动做好政策解读。2016年6月,市人民政府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会议,明确要切实做好政策解读工作。要求各部门代拟政府重要文件时,把政策解读材料一并报送,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发布政策解读,各部门印发重要政策文件,也要按上述要求执行,初步形成“源头抓起”机制。2016年全市共发布585篇政策解读材料。
2. 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市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2947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2482次,其中,通过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59次、开展政府网站在线访谈38次主动回应有关事件,发布政策解读稿件585篇,通过微信微博回应事件77次,通过其他方式回应事件1725次。
3. 更好发挥媒体作用。充分发挥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全年共录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闻报道12条;制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公益广告在电台、电视台播放2105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情况。2016年内我市没有此类信息发生。
(二)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微博微信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2016年全市各级政府行政机关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6259条,其中通过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522条,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99693万条,通过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6788条,通过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8188条,通过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1068条。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最主要的渠道。
(三)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情况。为更好地服务群众,发掘政府信息公开渠道,2016年我市对市民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纸质查阅点资料进行归纳整理,实现电子查阅和纸质查阅同步。同时印发《关于规范向“一中心两馆”报送政府信息公开材料的通知》(钦政信办发〔2016〕6号),要求相关单位定期规范报送材料,已初步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
(四)政府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情况。2016年,市政府门户网站根据工作需要进行改版,增设“市场监管”“扶贫工作”等栏目,经常督促检查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对接有关单位进行整改,并做好日常管理维护,不断提高网站建设水平和服务能力。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2016年,全市共受理依申请公开48件,其中当面申请12件,网络申请22件,信函申请14件。截至12月31日,已按时办结和答复41件,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3件,同意公开答复30件,同意部分公开答复3件,不同意公开答复2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3件。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因涉密问题,2016年全市不同意公开答复2件,均已填写《备案表》,经本机关保密工作机构审核,分管负责人签发后报送本级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备案。
(三)接待场所建设、完善、维护及工作运行情况。我市在市民服务中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窗口的有关单位,授权窗口作为本单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机构之一,代表本单位在市民服务中心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窗口和本单位内设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都在各自的办公场所对外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市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要求除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在实际工作中,为方便群众获取信息,各级各部门未收取任何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我市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部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有待加强,与社会公众的需求有一定差距,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仍需进一步提高。今后,我市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办发〔2016〕8 号、桂办发〔2016〕39 号文件要求,继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改革,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公开载体建设,强化监督指导和业务培训,全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本年度报告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http://202.103.219.17:8080/html/59/index.html)、钦州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dzhwq.com/)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钦州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8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政务服务管理区,邮编:535000,电话:0777-2558895,电子邮箱:qzzwgk@qinzhou.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