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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属机关工委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2017-03-28 10:56 来源:钦州市财政局 字体: 【打印文章】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2017年本部门主要工作安排

1、召开市直机关党建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市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总结经验;加强到基层调研党建工作。

    2、加强机关党的思想建设,督促基层党组织认真落实党员学习制度;切实加强对广大党员的培训教育;组织协调相关党务理论专家学者深入基层讲课,做好送党课下基层活动。

    3、加强机关党的组织建设,加强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优化党组织设置,加强党组织规范化建设。

    4、抓好党务干部培训,举办市直机关理论学习骨干培训班,加强党务干部理论和业务培训,组织到先进地区学习党建工作的先进经验。

    5、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举办2期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培训班

    6、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提高机关党组织服务中心的能力和水平。深入开展“三型”党组织创建活动,突出抓好在机关、事业、企业党组织中培育一批党建工作示范点,做好七一期间的评优工作。

    7.加强党员队伍作风建设,推行党组织、在职党员到社区“双报到”和党员志愿服务,提高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工作的组织水平,提高为群众服务的实效。

8、加强机关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好市直机关万名党员素质能力大提升工程;认真组织举办好8期“时代前沿知识讲座”。

9、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抓好市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按规定权限认真查办违纪案件。

    10、加强党建带群团组织建设,实施党群共建强基固本工程;开展岗位建功活动。

11、深入推进机关文化建设,以“广场大家乐”活动为契机,举办一次高质量文艺演出活动。

12、加强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机关单位文明社区工作;在市直机关推广“道德讲堂”活动。

13、加强党建宣传研究工作,撰写党建研究课题,继续印发《钦州市机关党建简报》,宣传市直机关党建工作好经验、好做法和好人好事,推动机关党建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创新化。

14、做好春节和七一期间的慰问困难党员和老党员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委设置4个职能部室,即⑴办公室;⑵组织部;⑶宣传部;⑷群工部(挂牌:共青团钦州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中共钦州市直属机关妇女委员会)。市直纪工委属市纪委派出机构,同时受市直工委和市纪委领导,行政编2个,工资福利由市直工委负责统一报财政解决。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本委行政编制6名,事业编制1名,纪工委行政编制2名(属市纪委管辖)。领导职数:工委书记1名,副书记1名;科级领导职数4名。市直纪工委书记1名、副书记1名(正科)。

    现在岗人员13人:(1)书记1名、副书记2名、调研员1名、副调研员1名,正科级干部4名;(2)市直纪工委2人,书记1名、副书记1名;(3)后勤人员2名,聘用人员1名。

第二部分:市直工委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17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总预算218.34万元,同比增加44.77万元,增长25.79%。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8.34万元,同比增加44.77万元,增长25.79%

政府性基金拨款 0万元。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

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

2017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据相关规定提高了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及离休人员工资标准;二是增加了新增及晋升晋级人员的工资;三是增加了公车补助(2016年是市财政局统一安排采取年中追加);四是根据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增加了党务教育培训费用等,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增加。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总预算218.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4.2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9.80%,同比增加47.17万元,增长37.12%;项目支出44.1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0.20%,同比减少2.4万元,下降5.16%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5 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科目支出预算156.14元,占支出总预算  71.51%,同比增加28.41万元,增长22.24%。

2)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预算16.7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66%,同比增加16.73万元,增长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科目支出预算8.4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86%,同比增加0.67万元,增长8.63%。

4)住房保障科目支出预算10.0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4.60%,同比增加0.95万元,增长10.45%。

5)教育支出预算2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2.37%,同比减少1万元,降低3.57%。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174.2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79.80%,同比增加47.17万元,增长37.12 %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42.1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1.58%,同比增加39.52万元,增长38.51%。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0.6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1.86%,同比增加6.71万元,增长48.07%。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1.4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6.57%,同比增加0.95万元,增长9.06%。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 44.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0.2%,同比减少2.4万元,下降5.16%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7.1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38.78%,同比减少0.4万元,下降2.29%。

教育支出预算27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61.22%,同比减少1万元,下降3.57%

二、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18.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74.24万元,项目支出预算44.1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行政运行133.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33.0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7.1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为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召开机关党建会议等费用。

3.机关服务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2名后勤控制数人员工资发放。

教育支出27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干部培训教育开支。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7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用于支付单位干部人员社会保险费用。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4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单位干部人员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等费用。

6.行政单位医疗7.0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7.住房公积金10.0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2017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0万元

三、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7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8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8万元,比2016年预算2.5万元减少1.7万元,同比下降68 %

1.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去年相同。

2.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0.8万元,与去年持平。主要是安排接待有关领导来我市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费2017年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1.7万元,下降100%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后,我委不再保留公务用车。

第四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市直机关工委的构成。

市直机关工委2017年的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及局属0个事业单位构成,其中:

纳入本级部门预算的职能部门包括: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群工部(挂牌:共青团钦州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中共钦州市直属机关妇女委员会)。市直纪工委属市纪委派出机构。纳入市直机关工委部门预算的包括0个事业单位

(二)市直机关工委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218.3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市直机关工委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根据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我局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0

(五)50万元以上项目预算绩效说明。

我委2017年部门预算50万元以上项目0个。

 

 

 

 

 

关于委托公开2017年度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信息的函

 

钦州市财政局:

根据《预算法》第十四条规定以及你局《关于批复2017年市直部门预算的通知》(钦市财预〔20178号)精神,我单位需要公开本级及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根据预决算统一集中公开要求,委托你局将我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在钦州市财政局门户网站的预决算公开专栏上进行公开。我单位预算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信息的真实性、公众的解疑释惑由我单位负责。

(公开信息咨询电话:0777-3688696 ,联系人:陈爽爽

 

 

中共钦州市直属机关工委

2017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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