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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委政法委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2017-03-28 10:56 来源:钦州市财政局 字体: 【打印文章】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负责制定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以及区党委政法委和市委关于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维护政治稳定、社会安定的工作措施,及时向市委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做出总体部署,并督促检查,抓好落实。组织、协调、指导全市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等,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市委政法委是市委领导、管理、协调和监督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设有办公室、政治部、调研执法监督室、政法纪工委、宣传科、市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办公室和市政法信息网络指挥中心七个部室,与钦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钦州市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钦州市维稳办合署办公,代管钦州市法学会。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现有编制27个(行政编制18个、事业编制9个),编制内实有人数29人,其中:厅级1人,处级15人,科级干部7人,科员及以下6人;退休干部共有11人(其中处级8人,科级3人),所有人员均为财政统发工资,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2名,实有人员2人。

 

第二部分:钦州市委政法委(含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17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总预算1217.73万元,同比增加417.93万元,增长52.25%。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17.73万元,同比增加417.93万元,增长52.25%

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同比无增减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增减。

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同比增减。

2017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据相关规定提高了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及离休人员工资标准;二是增加了新增及晋升晋级人员的工资;三是增加了公车补助(2016年是市财政局统一安排采取年中追加);四是根据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增加了“村、镇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专项经费”、“综治中心建设专项经费”、“司法体制改革专项经费”,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增加。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总预算1217.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4.5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9.79%,同比增加113.07万元,增长30.44%;项目支出733.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0.21%,同比增加304.86万元,增长71.17%。 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相同。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科目支出预算775.62元,占支出总预算63.69%,同比增加31.05万元,增长4.17%。

2)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预算49.2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04%,同比增加49.23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科目支出预算23.8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96%,同比增加1.15万元,增长5.06%。

4)住房保障科目支出预算29.02元,占支出总预算2.38%,同比增加1.6万元,增长5.84%。

5)公共安全科目支出预算34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7.93%,同比增加340万元。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484.5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9.79 %,同比增加113.07万元,增长30.44 %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90.7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0.65%,同比增加91.97万元,增长30.78%。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60.3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2.46%,同比增加18.62万元,增长44.61%。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33.4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6.9%,同比增加2.48万元,增长8.02%。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733.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0.21%,同比增加304.86万元,增长71.17 %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0万元同比增减。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433.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59.08 %,同比增加4.86万元,增长1.1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 

其他资本性支出预算30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40.92 %,同比增加300万元。

二、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217.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484.53万元,项目支出预算733.2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行政运行376.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6.4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83.2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为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综治维稳工作及平安钦州建设专项、610专项、处理大规模群体性暴力性事件专项和司法体制改革专项等项目支出。

3.行政单位医疗20.3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4.住房公积金29.0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5.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1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建设市级综治中心。

6.机关服务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用于后勤控制数聘用人员的工资及五险一金支出。

7.治安管理30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根据市政府批示精神,建设村、镇治安视频监控系统试点,市本级承担300万元建设资金。

8.其他公共安全4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用于涉法涉诉和法院执行难救助支出。

9.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8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用于改革前获得荣誉改革后退休人员补助支出。

10.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8.3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职工计缴基本养老保险。

11.公务员医疗补助3.5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根据我市统一规定,为委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职工、退休人员计缴医疗补助。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2017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

三、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7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4.49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2.4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2万元。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4.49万元,比2016年预算30.49万元减少16万元,同比下降52.48%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公车改革后公务用车减少。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7年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

2.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12.49万元,同比无增减。主要是安排接待有关领导来我市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费2017年预算2万元,同比减少16万元,下降88.89 %。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2万元,同比减少16万元,下降88.89%。主要用于市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检查工作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2017年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

第四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钦州市委政法委预算单位的构成。

钦州市委政法委2017年的部门预算由本级单位构成

纳入本级部门预算的职能部门包括:办公室、政治部、政法纪工委、调研执法监督室、宣传科、综治办、维稳办、610办、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办、法学会、政法信息网络指挥中心。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376.4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本委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同比增减少

(四)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根据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我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1辆,实有车辆1

(五)50万元以上项目预算绩效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50万元以上项目3个,按市财政文件要求全部列入绩效考核范围,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18万元,其中:本级3个绩效考核项目,分别是:综治维稳工作及平安钦州建设专项,项目经费预算165万元;教育转化“法轮功”人员法制学习班专项,项目经费预算53万元;村、镇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专项,项目经费预算300万元。

 

 

 

 

 

 

 

 

 

 

 

 

 

 

 

 

 

 

 

 

关于委托公开2017年度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信息的函

 

钦州市财政局:

根据《预算法》第十四条规定以及你局《关于批复2017年市直部门预算的通知》(钦市财预〔20178号)精神,我单位需要公开本级及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根据预决算统一集中公开要求,委托你局将我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在钦州市财政局门户网站的预决算公开专栏上进行公开。我单位预算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信息的真实性、公众的解疑释惑由我单位负责。

公开信息咨询电话:0777-2824580,联系人:李伟洋 杨敏

 

 

中国共产党钦州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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